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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5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他们是在类似51这样的博客上认识的,那时候他21岁,还在上学,正在经历一段苦恼爱情的他总是在自己的博客上面诉说着,看客很多,过问的却很少,毕竟这年头,真事和故事就差了一个字,是很难分辨的。
其实,他所谓苦恼的爱情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的一段过往罢了--他的女朋友是校花,所以在爱情的起点上,他似乎就落了爱人一段距离,于是他拼命地对她好,可是他越抓的紧,爱人就离他越远,也许真如他所说的:爱情就象握着沙子,握的越紧,漏掉的越多。快毕业了,女朋友甚至有点看不起他了,因为他没有一个好的出身,没有一个可以看的见美好的前途。
只有她,每一次的博客上面都有她的安慰,甚至是关心。
毕业的时候就是分手的时候,他很痛苦,但是他也懂得了,爱情应该是肩并肩的,没有谁高于谁,于是他在博客中说下次恋爱的时候他要找一块石头,而不要选择握沙。
依旧是她,她说她很有才华。
于是他就开始注意到这个女孩子,他发现他坎坷一年的爱情路上,她总是在,只是无声。他想也许是他同学或者朋友故意安慰他,因为他的爱情一开始就是无人看好的。他对女孩回复说:明显是有才华,没有才华能追到校花嘛!说完他觉得好笑,一笑自吹自擂,二笑校花现在都不是他的花了。这一笑,他感觉憋屈了很久似的,真的很累,多久没笑了。
她给了他一个臭屁的表情,他就真的笑了。
他觉得这个一直陪着他的女孩很亲切,肯定是他朋友或者同学什么的,直到有次女孩发来一张自己的照片,他才相信她真的是陌生人,照片上的她只能说是一般,他还是那样回复她:照片已阅!同意到《美人》杂志上发表!
她给了他一个大笑的表情。
他找了份好工作,因为他以前发誓过要混出个人样来,也许是校花刺激了他。他每天都会在博客上写他的情况,她依然每天都会关注,每天都给他一个表情。有一天加班,他回来晚了,他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他才发现原来他每天都渴望着她给的表情。
于是他问她:我想握一块石头,你肯当那块石头吗?
她回复了一个脸红的表情,他知道她同意了。
接着他们象全天下不在一起的恋人一样,疯狂打电话,疯狂视频,这年头,网恋也让人醉生梦死!
后来他们就住到一起,第一天的晚上他在她耳朵边上温柔地叫了声:“老婆”
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就有了一间干净的屋子,一堆叠的整齐的衣服,她就象个魔法师。
她给他做饭,笨拙的做了很久,也很难吃,他吃的很香,也忍不住的笑,他觉得她就是上天安排给她的一个宝,慢慢地,他习惯了她做的饭,习惯了她的好。
日子是平凡的,因为我们都是凡夫俗子。
他们同学聚会的时候,他带她去了,高跟鞋和短裙折射出她的普通,是的,她太普通了,普通的长相,普通的打扮。KTV唱歌的时候,她坐在那总是微笑,他怎么哄,她都不唱,同学们的老婆们仿佛都在表演,这个舞台上没有她,他似乎觉得她只在角落里慢慢地变小,变小。
以后他就不带她出去了,他开始讨厌这种说起来是聚会实质上就是炫耀的活动,只是有时候不得不应酬。慢慢的,他甚至不愿意和她一起出门。
一次同事聚会的时候,他看着灯红酒绿的人们,心头莫名拥上一阵悲哀。有个同事指着一个打扮很时髦的女人对他说:你看那个,漂亮吧,想玩不?他说有什么好玩的呢!不就是那回事么。同事说恩恩,不玩好,也怕你玩不起。他说我怎么就玩不起?我又不是很穷。同事说人家又不是小姐,不是卖的,所以不是说你没钱玩不起。他很生气,喝了很多酒,喝醉了同事送他回家,他坚持自己上楼,他怕他们看见她——屋里的丑小鸭。
他倒在床上,她帮他脱鞋子,他一脚蹬开了她,其实,她早已经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微妙变化,她没做声,只是跑出去帮他买醒酒的药。半夜他觉得好渴,砸吧着嘴,就有杯不烫不冷的水端在他嘴边。
他问她为什么不穿高跟鞋和短裙呢?她要是打扮下也漂亮的,为什么总是牛仔裤运动鞋呢?她不解释,只是微笑。
他开始冷漠她,她象个佣人,只象个佣人。
最后他们还是没能真正走到一起,她还是走了,甚至没有什么动静。她走之前,给他绣了一幅十字绣,上面的字他看不懂,上面的字是那种90后的孩子才玩的。往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他回到一个人,每天晚上灯一关,孤独就亮了,有时候他会忍不住想她,他开始有点慌,有一天他打开自己的博客,他看见她的博客有更新,他点进去看,她把他的照片贴在一篇日记里,日记中写到:我想缝好你的伤口,却在不知不觉中扎坏了双手,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我这双满是伤痕的手还能不能捧起别人的脸。文字下面是她的照片,她终于穿上了高跟鞋,牛仔裤,韩版的发型加上拍摄的角度让她显得很漂亮,只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她的博客上保存了很多那种十字绣上的火星文字,他发现有一句和十字绣上的一样,那句下面注释的文字是:叫声老婆,你就是我的全部。
他猛然想起来,她才20岁,还是个孩子,厨房和拖把本应和她没有关联的,她来到他这里时是一无所有,她走的时候也是一无所有,他都没有娶她,而她却当他是全部,只因为他管她叫声老婆。
他想把她淡出记忆,可是看见枕头会想她,看见杯子会想她,他觉得无处可逃,他想起那一句歌:躲于哪处,总是想你,没一处不在...他同学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恋爱了的喜讯,他笑着,却笑的很苦。同学还经验之谈似的告诉他:找女朋友要找不穿高跟鞋和短裙的,哪有穿着高跟鞋和短裙下厨房的女人呢...
那一刻,他泪流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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