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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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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12: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69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7月2号上午,全市也是全省第一个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在金家庄区清真寺挂牌设立,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群出席揭牌仪式。
 我市虽然不是少数民族聚集区,但也生活着30多个少数民族,其中仅穆斯林就有八千多人,金家庄区是我市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有四千多人,他们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尤其迫切,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先银:【出录音:“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语言、风俗习惯、经济状况等等各方面的差异,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对法律政策了解又不多,不知道怎么样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群体我们要关注。”】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金家庄区检察院深入调研,创新举措,在全省政法系统第一个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为少数民族群众开辟一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绿色通道。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马鞍山市清真寺教长穆可发深为感动:【出录音:“这是非常好的一个创新的工作,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方面更够发挥好作用,能够为我们少数民族提供一个法律的服务、表达诉讼要求的一个通道,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特别是我们政法部门对少数民族的关心,更能够提升马鞍山市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城市的一个含金量。”】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群在揭牌仪式上要求认真开展好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工作,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坚持民族平等,落实司法公正,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享受到法律服务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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