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login_bar_tip!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92|回复: 0

2009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划定

[复制链接]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9-7-10 09: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727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标准7月9号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为: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05分(包括政策照顾加分),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均为C等级以上。当涂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为: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12分(包括政策照顾加分),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均为C等级以上。

  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和体育实际考试成绩的70%,以及理化实验操作实际考试成绩的50%的合计总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可在当地高中最低录取标准上适当下浮。我市市区民办高中下浮最低录取控制标准由各学校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3-16 04:1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