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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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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0:11: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763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台记者报道:

  2009年我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正式出台。

  其中,民办成功学校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100元;民办建中学校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民办培正学校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850元,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500元,住校生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元;民办中加双语学校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000元,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500元,住校生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书本费按实收取;民办二中实验学校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850元,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500元。

  新标准从2009年秋季执行,学校不得再以扩招生、借读生名义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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