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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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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6:11: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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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杨月春、方旗报道:

  继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实行每生每学期2000元最高限额政策后,马鞍山市公办幼儿园今年秋季开园也将实行最高限额政策。昨日,经该市物价局、教育局在充分调研和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全市各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正式公布。

  自2009年秋季开学起,该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上限标准为: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36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30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月250元;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每生每月200元。实行寄宿制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幼儿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下浮不限。文件规定,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幼儿中途转园、退园、入园或因故休假如何退费等,文件也作了明确,其退费标准为: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入园日),截止点为离园手续办理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满15天的按半个月收费,满15天按1个月收费,伙食费按在园就餐天数计算。

  据了解,此前执行的老标准是2002年调整后出台的,并一直延用至今。具体标准为: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14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100元;普通幼儿园(含实行日托管理的小学附属幼儿园)每生每月80元。由于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因素,老标准收费已不能维持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自2006年以来,尽管各幼儿园要求调整收费标准的呼声很高,但一直没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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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3:49:08 | 查看全部
学校是最赚钱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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