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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盛李锐、沈荣报道:
8月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规范直属学校基本建设行为,今年市教育局规定,凡是投资在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各类基建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都必须进行社会公开招投标。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教育部门共计13个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其中包括实验中学校园绿化工程、二十二中教学楼供电线路改造工程、花园中学运动场网架工程、中学生实践基地浴室改造工程等项目,共计节约经费100余万元。
然而,我市部分学校目前还存在着不规范的基建行为,在自筹经费用于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项目时,没有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管理也不够规范,同时造成投资浪费等现象。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针对此现象,加大对直属学校的督查、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力度,使直属学校“限额以下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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