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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生育保险结算系统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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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677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08-29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杜绍林) 8月28日起,我市居民生育保险结算系统上线,这标志着我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今后,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在经过审核后,可直接在定点医院划卡结算;同时新生儿一出生就可享受社会保障,一旦患病可最高享受10万元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居民生育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参保居民发生的生育基本医疗费用,资金分别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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