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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10-28
邓国光
据报道,市质监局自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行“首错免罚”新举措以来,已先后减免罚款260.6万元,使214家企业从中受益。
今年以来,该局在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改过去那种“重罚轻改、罚后放行”的执法管理模式,而以教育整改为主,以更加人性化的手段来对待10种有着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通过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约谈式”安全监察等执法新模式,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生存和发展大环境。笔者以为,现阶段这种“首错免罚”的行政执法管理新模式,对城市和乡镇的经济建设有着积极意义。首先,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创新管理机制。表面上看,使众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从中“受益”,但通过各种有效的教育整治手段,促使企业方自觉按法律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反而能更加提升其经济效益的增长。其次,增加了新时期人性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如今,行政执法部门在操作中采取了更加人性化的手段,通过以“教育整治”为主,实行“首错免罚”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通过“说理式”、“约谈式”的方式,达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目的。
“首错免罚”的管理方法,给我们从事生产经营和各级管理者的启迪是深刻的。这对于构建和谐发展的经济社会是有益的,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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