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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将恢复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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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23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王甚恺 通讯员 钱炜)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自2月22日起在全市市区恢复禁放烟花爆竹,这既符合全市绝大多数市民的心愿,也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举措。
      为切实抓好禁放工作,公安机关针对在以往禁放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在今年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开始着手研究,提前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细致的禁放举措。首先是继续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在“五一”、“十一”或逢八逢六的“吉祥日”,组织民警深入到宾馆、饭店及社区开展宣传,教育群众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其次各派出所、巡警(特警)、交警等各警种将密切配合,使限放监管与社区警务、交通管理、路面巡逻防控相结合,拓展监管的工作面,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销售、燃放行为。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马鞍山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市民凡是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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