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197|回复: 0

刘翔众多小动作揭秘 颁奖台上POSE有深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9 14: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56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亮鞋底
    你知道吗,刘翔全运会上很多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都是有秘密的,很多值得琢磨的细节——刘翔胸前别的号码布为什么比别人高?刘翔为什么要频繁地换衣服?刘翔为什么要高高抬起脚?其实都是有文章的,听我细细给你道来。
    超高号码布遮挡比赛服标志
    男子110米栏预赛起点处,刘翔站在起跑器前,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胸前的号码布,准备出发。    乍一看上去,刘翔胸前编
   
号“1715”的号码布与别的选手没有什么区别,但他的号码布别得比其他选手都高。这个超高的号码布很“凑巧”地挡住了刘翔所穿运动服上面美津浓的商标——美津浓正是刘翔所在的上海代表团的运动服赞助商。
    刘翔遮挡品牌标志不是第一次。众所周知,刘翔签约的是“耐克”,根据条约,即使在一些情况下,不能穿上“耐克公司”的服装,但也不能穿上其他的体育用品公司的服装!在第十届全运会上,刘翔却用胶布把赞助商的商标贴得死死的。和这次用号码布遮挡不同,十运会上做得更加决绝。
    颁奖巧妙亮出赞助商跑鞋
    在男子110米栏颁奖仪式上,刘翔把亚军纪伟和季军史冬鹏也拉上冠军领奖台,三人一起表演了跨栏高抬腿的动作,这个搞笑的动作引来无数摄影师拍照。三位“栏王”的这出表演令田径迷兴奋的同时,也让赞助商窃喜——三人亮出的全部是耐克跑鞋。如果他们没抬腿,人们根本不会注意他们脚上的耐克跑鞋,人们看到的则只能是他们身上穿的美津浓、特步和康威。
    频繁换装为赞助商“走秀”
    在上月25日男子110米栏决赛中,刘翔在济南奥体中心这个舞台上共换了5身衣服。甚至是之前训练的所有衣服都是耐克的。
    刘翔出场时是灰色运动服,接着是白色T恤,然后是比赛服,冲过终点后接受采访时先是穿了件黑色羽绒服,最后是一件红白相间的帽衫。除了用超高号码布“装饰”的比赛服,其余服装的品牌全是耐克。在冲过终点后,刘翔还独自绕场慢跑一周。他把上衣脱掉扔向看台,手里攥着跑鞋向观众挥手致意,耐克的“那个勾”一直与刘翔共同出现在镜头中。
    价格不菲的战靴
    而更吸引人目光的是新定制的跑鞋,两只跑鞋的颜色为一白一红,而两只脚不同色也让这双跑鞋看起来格外引人注目。左脚跑鞋为曾经的老款式,而右脚穿着的是由于脚伤而换的“新款”,为了保证伤情不复发,右鞋比左鞋大了半码。但愿这双“特别”的跑鞋能够给刘翔带来好的成绩。刘翔在全运前和全运期间,让这双耐克的战靴充分地展现给大众。
    战袍领奖服通通抛上台
    刘翔抛战袍,合理的解释可以是:他很激动,他很兴奋,他要感谢现场的观众,感谢人们对他的支持。没错,刘翔对观众也很感谢,并鞠躬致意。但是,刘翔抛全运战袍,也许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因为他是耐克体育品牌的代言人。脱掉省队赞助商的外衣就会看见自己代言品牌的T恤啦。
    刘翔的“小动作”值得称道
    刘翔的关注度有多高,从这篇搜狐网友的细心观察中可见一斑了。我们发表这位网友的文章,绝对不是取笑或批评刘翔在比赛中的这些“小动作”。相反,我们认为,刘翔的这些“小动作”太值得称道了,太有职业素养了,在竞技体育职业化的今天,我们的职业选手都应该学会巧妙地做这些“小动作”。
    现代竞技体育的高速发展与巨额的商业投入是成正比的,竞技体育在有足够的经济支撑下飞速发展,商家的投入在竞技体育关注度度越来越高的过程中令自己品牌和产品的影响力迅速得到同步提升。
    在竞技体育职业化的这一过程中,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等竞技体育的参与者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素养,那就是在自己参与竞技体育的过程中,想方设法让商业投入的利益最大化,就像刘翔的“小动作”那样,最巧妙、最有效地把商业化利益充分体现在竞技比赛的过程中。
    其实,在国际赛场上,大凡职业化程度高的项目,如篮球、足球、网球、田径等,运动员做刘翔这类的“小动作”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之所以刘翔在全运会等赛场上做这些“小动作”就引起人们的关注,就因为我们现在的很多运动员、教练员,包括体育官员,在体育职业化的过程中还缺乏必要的职业素养,无论是赞助大赛还是球队,一旦赞助款到手了就基本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如何让赞助商的商业利益最大化,往往就忽略不计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赞助商的利益,挫伤了赞助商的投资热情。最后的结果是,我们的很多大赛和很多球队,赞助商一年换一次,以至于“裸奔”的球队和大赛也不在少数。
    所以,我们不得不佩服刘翔,大家都得好好学习刘翔。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2-1 09:0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