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青年男女谈恋爱,已不兴写什么情书了。这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玩意儿,可以说已没有多少人使用了。困此黑马一早就明白自己所走的是一条艰苦的行程,蜕变阿美未必会成功。欲成功只好坚持久战。 阿美虽是同一机构的同事,但机构太大啦,除了上下班(还得两人掌握时间一致)打过两次照面之外,人通常是不大能见到的更别说接触了。 情书自两个月前开始写,3天一封,最长不超过一周一封,已不知写了多少。 “有没有反应?”死党超问他。 黑马摇摇头。 越是没反应,越说明妈的高傲。黑马更是百倍的思慕阿美。情书从3天一封加密到一日一封。预期写两年,他又加长一年。 “十二月二十日是最后一封,当面问问她究竟如何吧!” 这一年他写得更勤,诉说他对她的思念以及他以后和她一起生活的计划。 信晚上写好,早上7点邮局收第一次信,他会赶在7时前将信掷进公司附近的邮筒。邮筒使他感到无比亲切,正是这邮筒为他输送情意和爱给阿美的。 这一天是十二月十九日。清晨,当他欲将信投入这邮筒时,正巧碰上一个邮差,邮差阻止了他。 “这邮筒已停止使用3年了。你不知道吗?” “轰”一声,黑马的血往脑门冲。顺着邮差的手指,才看到邮筒下方有个小告示。也许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才这么粗心大意吧? 回家,他写了封短函。次日他当面交给阿美。她读到这到一句:“我曾写了近1000封信给你。。。。。” 平安夜,他背着一个大麻袋,还有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她读完麻袋内的1000封信是一个月之后的事。再过半年,他俩结婚了。 她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本精美的《情书一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