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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马鞍山市|2009-11-23
家住花山区湖东北路的李保国老人拿到法院判决子女分别支付老人赡养费的判决书时,终于露出欣慰的笑容,他激动地说,谢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为我主持了公道。
今年已80岁高龄的李保国,其老伴患糖尿病20多年,现在又因车祸造成下肢瘫痪。老人想请个保姆照顾老伴,但3个子女推三阻四,谁也不愿意拿钱。无奈,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安排了律师,律师与其子女协商,但被拒绝,律师就代理老人将他的3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3个子女分别支付老人赡养费用400元、100元、300元,老人请保姆的问题总算得以圆满解决。这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李保国解决的实际困难。我市还有一批像李老一样的市民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讨回了公道。
2007年4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省率先进入政府民生工程。今年1—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42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9%,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0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9%,代写法律文书112份,法律援助事项的承办数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为更多的市民维护了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工作。5月,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在全省首创人民检察为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工作机制,使得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时能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6月,为保障死刑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下发了《关于建立马鞍山市死刑案件指定辩护人名录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对律师承办死刑法援案件实行“准入制”,创新了死刑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为解决区法援中心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8月5日,市司法局在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举行签字仪式,启动区级司法局与市属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机制。为减轻弱势群众的维权负担,马鞍山市司法局今年还印发了《马鞍山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为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的法律援助受援人“埋单”。今年3月,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综合评价复评组在马鞍山随机抽取了5个案件的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结果显示满意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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