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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市辖区“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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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7 08:31: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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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鞍山日报 | 2008年02月26日 | 访问次数:168次      本报讯(记者 陈家爽 通讯员 方金勇) 今年,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提高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市辖区参合农民同时享受到省及中央财政的补助政策,其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一年50元提高至一年150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
      在这人均一年150元的筹资标准中,农民参合每人每年只缴纳30元,其余120元,分别由中央、省、市、区四级政府承担。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于2004年启动了当涂县“新农合”,2005年在全省第一个自主实施了“市辖区新农合”制度,使我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市辖区农民参合率已达99.26%,比全省高出14个百分点。
      我市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的扎实工作和“新农合”制度的承诺兑现,使“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得到稳步推进。先后建立了部分免费参合制度、大病保底补偿制度、医疗救助长效衔接制度、双重补偿制度、异地补偿银行代发制度及超期限参合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新农合”的完善与发展。至目前,市辖区共有1.2万名农民得到了大病补偿,并有5.7万名农民享受了免费健康体验。
      据了解,今年市辖区农民参合标准提高后,农民住院看病补偿比例和补偿受益率均提高20%。我市将最高住院补偿金额由3.5万元提至5万元,将可补偿治疗的慢性病由8种扩至21种,将恶性肿瘤等5种慢性大病门诊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同时,我市还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起付线由300元下调至100元,将大病保底补偿比例由10%提高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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