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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舞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如需进入请先敲门。
二、 工作室成员有推广HIP-HOP文化以及中国民间舞种的义务,以及宣传本工作室的责任。
三、 内部成员可通过办公室批准自行组织招生活动,策划及方 案完成后方可向上级申请经费。
四、 人性化待遇,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 得。
五、 外出活动种听从管理安排,衣冠整洁干净得体,严禁出口 成脏。
六、 教师上岗需通过统一教师考核后,方可上岗。
七、 上课时需提前10分钟到场,按照教学计划授课,每节课休 息为15分钟,上课期间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舞房,教员做到认真负责,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八、 成员必须每周到舞社练功且签到3次(教员授课当天签到不 计算在内),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消失等现象发生,迟到、 早退/次10分钟罚款10元、20分钟15元、半小时以上按照矿工处理。无故消失等现象视情节严重给予100-300元的适当惩罚,如 有特殊情况,提前1天向上级通知请假。
九、不得私下承接任何形式的授课以及商演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十、 必要维护工作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如有人恶意损坏,内部 成员有权代表办公室索要赔偿。
十一、如违反管理规定,工作室有权对外公开除名原因,位于工作室公告墙面张贴除名公告。
十二、以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锦绣舞蹈工作室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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