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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城茶楼] “史上最霸王公厕”:禁止自带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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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2:10: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47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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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允许自带手纸呢?记者电话采访了发帖人张先生。张先生称,他好奇之下询问了公厕管理员。管理员的答复是,建材市场内人员混杂,有搬运工人、小贩等等。有时会出现带报纸上厕所的情况。为避免堵塞厕所,所以不得已发此警告。

  据了解,此公厕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某建材市场内。张先生说,他是中午去建材市场帮单位买点东西,无意间发现了这条“雷人”的标语警告,于是拍了照。在这个公厕上厕所每人每次五角,手纸另外收费三角。

  物价局:不在我们管理范围

  记者由此电话采访了武汉市物价局。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表示,“公厕”属于“公共设施”,赢咨询服务价格处。记者在拨通服务价格出处的电话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这是放开的市场行为。”“我们没办法管理。”那么,这样的收费行为究竟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呢?对此,武汉市单位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市场调节定价”。

  而对于“霸王条款“的答复是“这是工商局的事情。”

  记者随后拨打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的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网友意见:绝对是“霸王条款”

  通过图片记者看到,在黄色的公厕墙上,白色的警告牌尤其醒目。“违者予以重罚!!!”后面的三个惊叹号让人不由得遐想违反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网友们看到图片,苦笑不得,纷纷留言称其为“霸王条款”,并认为这纯粹是“为了挣钱”。

  网友“神采风扬”:现在都是提供“有偿服务”啊,连手纸都不让带了!

  网友“清风浮尘”:老板本着“多赚一点是一点”的精神发此通告啊!

  网友“幽默”:上厕所还要过“安检”,真为难市民了!

  网友“上善若水”:本来是公共设施,起便民作用的,现在完全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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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2:26:52 | 查看全部
哎  世态炎凉。。。太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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