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87|回复: 0

关于进一步整治乱撒冥纸等行为的通告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10-7-21 12:06: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40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为加强城市市容卫生,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马政[2006]2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整治乱撒冥纸等行为通告如下:

  一、在运送遗体和骨灰途中禁止沿街抛撒冥纸、限放区内燃放鞭炮、吹奏哀乐的行为。

  二、沿街道两侧,社区、街道内等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禁止设灵堂、摆花圈,焚烧冥纸、冥币,办理丧事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容、公安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和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等管理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市民政局等部门积极予以宣传,加以引导,市交通、文明办等部门予以配合。

  市委宣传部马鞍山市民政局

  马鞍山市市容管理局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交通局马鞍山市文明办

  2010年7月20日

来源: 马鞍山日报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马鞍山聚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