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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民评“文明城市 十件不文明行为一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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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2:39: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39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公德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尚,营造“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生活更幸福”良好氛围,6月12日至7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了不文明行为图片征集活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反响热烈。来稿集中反映了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发生的10件不文明行为,主题突出,指向明确,具体表现为:

  一、少数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不走斑马线;

  二、少数市民乱扔塑料袋、包装纸、果皮等;

  三、少数市民随意抛洒杂物、乱倒垃圾;

  四、随意在主、次干道摆摊设点;

  五、不少居民区放养鸡鸭;

  六、少数男性市民在公共场合赤裸上身极不文明;

  七、少数人乱贴乱涂各种小广告;

  八、主、次干道和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

  九、少数市民随地吐痰,有的在禁烟场所吸烟并乱扔烟头;

  十、少数市民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砸电话亭、撬窨井盖、肆意践踏花卉草坪。

  主办单位将陆续刊发不文明行为图片,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市民,以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面貌,迎接2010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马鞍山日报社

  2010年7月27日

来源: 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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