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169|回复: 1

[社会万象] 民警充当“保护伞”, 山西缉毒队长胡志强穿着制服的“黑老大”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10-8-14 09:14: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39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山西近日掀起的“打黑风暴”,一些横行多年的官场黑星被摧毁,一批“黑老大”落网。与此同时,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一些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也被调查,自从山西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因收受贿赂利益被“双规”,一些区县相关负责人也纷纷落马,引人关注。 其中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长胡志强,因涉嫌贩毒亦相继落入法网。
此事件牵连多名公安局负责人被调查让人吃惊:长期横行有恃无恐的“黑老大”背后,站着公权部门“保护伞”。他们经常利用手中职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一些“保护伞”还乐于成为“黑老大”雇主,把黑恶势力作为行政的非常手段。比如在房屋拆迁、经济纠纷、行业竞争等领域,冲锋陷阵,打打杀杀的“黑老大”背后往往有公权部门的影子。
公权与黑社会结合,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黑老大”或直接缴纳“保护费”,换取免于打击的好处;或让“保护伞”在其长期盘踞的行业、企业入股分红,甚至直接成为幕后老板。各种不当得利就此通过“黑老大”们的巧取豪夺,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保护伞”手中。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长胡志强,因向辖区内吸毒贩毒者收“保护费”,故意纵容他人吸毒贩毒,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当地百姓日常生活。警服是庄严与责任的象征,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地方的发展环境,关系百姓的安居乐业,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胡志强的所作所为不但给党和地方政府形象抹黑,而且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10-8-14 13:21:11 | 查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兵子 于 2010-8-14 13:22 编辑

自古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只是当下更为猖獗。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回复 送礼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马鞍山聚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