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钟就来!这时围观的人叫我拦上经过的车带妇女先去看,我看这些车不是合法的运营车辆,有的车还没有牌照我不敢叫,况且我出门只带了办宽带业务的钱,即使去了医院没有钱还是一样,想还是等老婆过来叫认识的车对妇女比较负责。这时一个很凶的男人过来抢我的摩托车钥匙!我和他说我人在这里又不溜,你抢我钥匙做什么?你要不放心我打110来处理,他不听强行拔我钥匙!我说你又不是交警凭什么拔我钥匙?是想扣车吗?我又不溜。本能的我就把钥匙从他手里抢了过来。由于对方握的太紧,我当时也比较生气,所以抢钥匙的时候也比较用力,结果钥匙把他手刮破了,接着这个男人就把我拉着按着我的头拳打脚踢!还有别的人一起来打我!我就跟他们讲你们打我干什么?我又没有溜!打我也不能解决什么事情!他们不听,一直打到我老婆叫车过来为止!他们连续打了我4.5分钟,我都闯不过气来!我还是和他们说你打我没用!我不溜我也不还手!我做的事我承担!你们打我做什么!你们把我打伤了也要负责何必呢!!我老婆一到场,就在人海中找寻那名妇女,她边找还边问人群:有没有怎么样?我们先去医院看一下吧!(当时已经有最少4,50人在围观了,几乎占据了整条马路)等到我老婆看到了那民妇女,她已经坐在了一条凳子上了,我老婆跑过去对那民妇女说:严不严重啊?我们先去医院看一下吧!这名妇女没有回答我老婆的问题,反而她身边围观的几名妇女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有的说等派出所来了,有的说等交警大队来了等等,很多人一起说话,现场比较混乱,听不清到底他们想怎么处理这件事。我老婆这时没有办法了,就跑到司机那边想请司机把车子开到妇女面前带妇女去看病,(由于当时围观的人很多,车子开不进来,所以停靠的位置距离妇女有一段路)车主被一个人拉到旁边去讲话,看那样子他们应该以前就认识了。我老婆跟司机说了一下,但司机没有理会,继续跟那个人讲话,前后我老婆一共找了司机3次,但司机都没有理会。过了会司机说:“我先回家了,我帮你叫你爸爸过来。”这时我老婆看情况不对,问我怎么会这样?我和老婆说:“我已经被他们打了”老婆看我有点严重!不知道怎么办!我就说先带妇女去检查吧!打个电话给叔叔,叫叔叔过来带我看下去!我老婆看到我这样,就问我哪些人打的,我和他说了,她就指着那些人说你打他做什么?有事说事啊!刚说完,一个老头过来说:“在我们曹坝打你又这么了!”边说边上来拽着我老婆头发,用拳头对着我老婆的右边额头使劲的打!接着两个耳光打的她嘴里出血还不够!还围上几个人接着把我们一起按着又接着打!!我小姑也是曹坝附近的,就在这时我小姑过来了,她看到我在被七八个人按在地上打,吓懵了,她怕会打出什么事来就赶紧抱着我的头,这时他们连我小姑也不放过,在我小姑的后脑勺用拳头使劲打!直到派出所的人来了,才喝止了这场悲剧!我和我老婆被打的一个躺在了地上,一个坐在地上,而我小姑还在心有余悸的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头不敢放手。派出所来了过了一会交警也来了!!看这种情况,派出所就说你们各看各的去吧!看好在处理!就这样我们来到了塘南成功医院接收治疗!而对方在塘南医院检测出左耻骨上下支骨折,当即要求转院至高淳县中医院治疗,当时是我丈母陪她一起去的。第二天我胸口疼得厉害头起包了嘴里还吐血。我老婆和我小姑状态也不好,就要求转到了当涂县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从县医院回来后,我的身体状况还是很差,就又继续在附近的农村医疗合作社继续接受治疗;而我老婆是哺乳期妇女,她怕过多的用药会对宝宝吃奶有影响,所以放弃治疗,但她的身体状况实在很不好,我丈人丈母就跟她讲,你先看病,要不放心就先断几天宝宝的奶······,就这样我老婆才终于同意去附近的农村医疗合作社开了点药;而我小姑说:孩子,他们村一贯很强势,我们看的钱不容易能要的回来!我没什么事,过几天就会好了!反倒是对方,他们肯定不会罢休的!你们现在经济又不好,能省就省点的好······”就这样我小姑也放弃了治疗!这真的是一场悲剧!难道我们善良就等于是我们软弱吗?我们绝不会向恶势力低头!
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我骑车碰你这是意外,该是我的责任我承担!但是打人算是对我的什么?暴力可以解决事情吗!
他们出院了后,看到我也出院了,就三番两次来我店里要钱!我和我老婆说,我们的一点钱我们都给我们看伤了,向你妈妈(我丈母)借2000给他先用吧!别的以后处理,可以私了就私了不行就公了。
直到现在我胸口有时都一阵阵的痛,上厕所时用力疼的都难受!我老婆一弯腰就像胸口什么内脏往外挤,好半天才能缓过来 !
以上是意外的经过及我们被打的经过!当涂交警大队在做事故简易程序时说划分责任都一样,摩托车撞人一万元内就是我全部给原告看好为止,我听他这样讲就同意了给我全部责任,(对方说交警大队柏骏警官是他们村的女婿),(当时也是急于拿回自己的摩托车)我没办法。
就在我出院后,我们来到当地塘南派出所报了案。可是,塘南派出所除了给我们录了下口供,就至今一直没有别的消息!我不知道为什么派出所接到报案不调查?或许他们调查了,但又为什么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负责处理我们这个案件的杨德宝警官就是曹坝村人!)之后我们好几次试图询问结果,但一直没有见到杨警官人,只有通了两次电话,杨警官电话里也没有给我们答复。
今年正月对方跑到我家里来,说让我们一次性付给对方8000元,就互不相欠。但因为对方诊断是左耻骨上下支骨折,医生只对对方做了了一些牵引,固定的处理,并没有做什么手术,和打石膏之类;然而对方医疗费总共才3200元人民币左右;而且对方还找医生开了一个需要卧床修养4个月的证明,和一个需要专人护理3个月的证明,但这两个证明和对方病历上的2个月后下床练习行走不符,所以我们没有答应。而且我已经给过对方2000元的医疗费了,我和我老婆小姑在被打后也有2000多块的医疗费用,和一些交通等费用,觉得对方的要求过份了,是在我接收不了的范围之内,所以一直没有妥协。
今年4月份对方就交通事故一事将我告上当地的石桥法院。原定了5月10号开庭。但这次方又有了新行动:马鞍山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伤残10级鉴定!我就不懂了?对方病例上明明写着:伤口愈合良好之类,怎么就变成伤残?这次的索赔金额又达到了3万多元人民币。我这次真的没辙了,就去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可以要求对伤残的重新鉴定。我就来到法院要求对方去做重新鉴定,并交了1500元的鉴定费。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对方都不同意去做重新鉴定,所以一直到现在没有开庭。就在9月13日,法院联系我们双方在我们当地塘南乡政府就交通事故及打人的事进行调解。
当我以为,代表正义的石桥法院领导会公平的把这件让我头疼的事处理好时,我错了!
来到了乡政府,法院领导和对方都已经到了。法院领导让我去请派出所处理此事的杨警官,我去了。等杨警官到了,法院领导开始问对方:医药费一共多少?对方开始诉苦了:“说到医药费就可怜了!看是没看多少钱,但人受的罪是没办法来计算的,他们年纪还轻,打两下有什么关系呀!!·····”等等之类,我们年纪轻可以随便打?那我小姑呢,她已经4,50岁的人了,也可以随便打?这叫说的什么话?怎么在场的那么多的领导,你们也认同对方讲的吗?不知道这种事发生在你们子女和亲人身上,你们还会不会认同!
刚开始我没有理会,但对方仍然在滔滔不绝的讲她的所谓的理由,领导也没有制止。我终于忍不住去抗议!但我刚一开口,领导就不干了,说:你们别争了,我们分开两个办公室调解吧!由于乡政府没有两间空的办公室,领导就安排去了派出所。我和我老婆我大哥是骑自己的摩托车去的,而对方却坐上了领导的车一起去的,不知道为什么?
到了派出所,我们双方被分开了。首先法院领导问了些我们被打的情况,之后两个办公室来回跑,做所谓的调解。
对方出具了一份赔偿清单:医药费3200多,交通费1080,营养费500,误工费6300,护理费5760,伤残鉴定费900,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还有什么伤残补偿,住院伙食补助,等等一些费用,总共加起来有3万多。我也按照对方标准制定了一份赔偿清单。但这时滑稽的事现了!领导给双方所谓的调解是:对方除了伤残补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别的都算了;而我们除了固定的2000多元的医疗费和我本人10几天的误工费什么都没算!我问领导为什么这样算,领导就说了些我听不懂的话:调解嘛!哪能一样一样算的那么清楚呢!要是一样一样算那么清楚就不是调解了,那跟上庭有什么区别呢!我又问领导,对方都不同意做重新鉴定了,为什么这个鉴定费还要我来承担?领导又说了:鉴定是交警大队要求的,又不是她本人要去的,当然你来承担咯!对于领导说的话,我听不懂,为什么交警大队会要求对方去做伤残鉴定?反正都是对方承担费用,而派出所却为什么从未要求过我们去做呢?说到派出所,处理我们这件事的杨警官也说了很多亵渎法律的话!我问杨警官,打人的那些人你们找到了吗?而杨警官说出来的话让人也听不懂!杨警官说:因为涉及到的人太多了,我们一调查就会引起公愤······作为一个人民公仆,居然说出了这种话!你拿着国家的薪俸,人民的爱戴,人民把生命财产安全交在了你手里,你就这样回报社会?回报人民吗?因为涉及的人多,你就不调查了?因为涉及的人多你就纵容恶势力了?因为涉及的人多你就任由着恶势力亵渎法律吗?······我感觉我正在经历的事是场悲剧,因此我觉得自己很悲哀!但作为法院领导,作为人民公仆,你们处事不公,你们亵渎法律,你们比我还要悲哀?因为你们不懂得尊重!不懂得爱戴!更不值得国家和人民为你们所做的一切!
我的话说完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关注这件事。我只求公平对待!我希望我今天写下的是希望,而不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