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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 城区严禁焚烧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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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08:25: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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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管部门昨天发布通告,提醒市民在清明节前后不要在城区内焚烧冥纸,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城管部门严禁市民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沿河路段以及环城公园、包河公园、银河公园、蜀山森林公园等公共绿地范围内焚烧冥纸,违者将被处罚。同时,严禁相关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公园出入口,公用绿地摆卖冥纸、鞭炮、祭品,违者将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胡少殊 记者朱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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