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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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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13:34: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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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明光市加大效能建设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效能投诉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该市一是建立投诉受理网络。全市各单位明确举报电话、专职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统一报市政府投诉受理中心,实行联网管理。二是实行“阳光投诉”。各单位将本单位举报电话和市政府投诉受理中心电话捆绑,公布在单位的醒目位置,并将本单位投诉受理程序进行公示。同时,市投诉受理中心将各单位投诉电话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建立环境监测点。市纪委、监察局实行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在22家企业设立了“明光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四是加大追究力度。出台了《明光市受理行政投诉管理办法》,将投诉受理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市投诉受理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不予办理或逾期未结的,或承办转办件的单位在办理时敷衍塞责的,坚决追究承办转办件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并在效能考评中进行扣分,以确保投诉受理取得实效。 (李龙、李卫民、李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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