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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获国家和省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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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08: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8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居竹鹃 通讯员 王武权) 日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1997年以来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教育局胡自力同志获“全国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国家语委和省语委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有关方针政策,依据《马鞍山市2004—2008年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规划》制定的目标,充分把握社会发展给语言文字工作带来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使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用语用字规范水平也不断提高。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也逐步迈入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轨道。
      另据了解,在4月2日举行的全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大会上,我市安工大职业技术学院的王为钢、市地方税务局的姚频、市育才小学的谢萍获得“全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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