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login_bar_tip!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81|回复: 0

我市新开工工程造价下月起增列工伤保险费

[复制链接]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4-11 08: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8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胡晓华 通讯员 程治泉) 记者4月10日从市建管处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中工伤保险费列入工程造价,其费率为工程造价的2.07‰,以确保建设施工人员工伤保险资金来源。
      为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在工程造价中增列工伤保险费的通知》。据了解,我市目前有建筑从业人员10万余人,其中80%为农民工,建筑施工行业也是农民工密集的高风险行业之一,工伤风险程度高,极易发生高空坠落、电击、砸伤等意外伤害事故,以往经常发生施工人员在作业中受到工伤而救助费用得不到保障问题,为了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建设工程造价中工伤保险的计取作出相关规定: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均应在工程造价中增列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费与社会保障费一样属于工程造价规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单列,并按工程税前造价为基数,其费率为2.07‰,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3-16 07:0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