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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经费发挥较好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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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2:50: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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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芳 通讯员 薛丽) 日前,市审计局对市司法局2007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反应,法律援助经费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在财政资金的保障下,2007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6起,较去年增长27.3%。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政府救助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部分。2007年,我市《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速构建和谐马鞍山的若干意见》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30项民生工程之一,市司法局及时制定了落实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使法律援助经费较好地发挥了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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