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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上街协管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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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09: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2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以后,站在你单位附近的路口管理交通的不仅仅是交警和协管员了,他们中可能有你熟悉的同事们。昨天下午,合肥市交警一大队在辖区单位开展认领路口协管的试点活动,四家单位从合肥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手中接过小红旗和绶带,成为合肥市第一批认领路口协管的单位。  据合肥市交警一大队陈腊银大队长介绍,此次试点活动的背景是为了落实公安部开展的奥运道路交通秩序攻坚战,解决合肥大建设期间的道路拥堵现象,同时借鉴了宁波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经验而开展的。“这一认领措施在合肥市尚属首次,主要目的是为了动员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投入到道路交通的安全宣传和协管中,推动交通管理的社会化。”陈腊银大队长表示,接下来将把这一措施在整个辖区推广开来。
  活动中,共有四家单位分别认领了一个路口: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认领了长江东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安徽省太平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领了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叉口;富临名家酒店认领了寿春路与胜利路交叉口;新亚驾校认领了长江东路与当涂路口。
  认领的单位要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5点至6点半组织6名员工到所认领的路口协助民警进行交通管理,其职责主要是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适时对交通安全宣传语内容进行更新,对护栏负责维护、保洁和维修。
  -百姓声音
  正方 文明交通需要全社会参与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马存潮认为,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也有义务和权利去纠正别人的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并不仅仅是某一个职能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这一认领制度正是全社会参与交通管理一个很好的尝试。”
  “现在合肥正在搞大建设,交通拥堵现象比较严重,完全靠交警来维持交通的确有困难,我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尝试。”家住世纪阳光花园的丁先生说,他常年在外面跑生意,外省的一些其他城市也推行了单位认领制度,效果还不错。“关键是如何长期坚持下去,我觉得在选择认领单位的时候应该要考虑尽量选择那些大型的企业单位,这些单位相对稳定,社会的责任心可能也更强一些。”
  反方 交警不能把负担转嫁他人
  也有市民对单位认领路口协管一事发出了不同声音。“那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分内事,要那么多单位、居民协管干吗?大家都去做交警吗?”市民岳先生对此事很不理解。“如果让我去做,我就不太愿意。我有我要做的事情,交通管理就是归交警来做。如果人手不足,他们可以多录用人或聘请更多交通协管。”岳先生说,“再者,单位协管人员还要负责维护护栏,维护的资金谁来出呢?这是不是把自己的负担转嫁给别人呢?”岳先生认为,如果做公益活动,他可以自愿参加,但让单位抽调人员,他觉得不妥。
  合肥市一位张姓律师则表示,尽管交警开展单位认领路口协管有现实原因,但交警“不能把自身的义务分配给他人”。
  张律师说,由于规划欠缺、经济发展导致车辆的增多等原因,目前的交通状况不能满足现实的发展,交通时常陷
  入拥堵状况。“交警邀请单位给予协助,我们能够理解。”但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交警可以把自己的义务强制分配给别人。他说,如果单位本身人力不足,或无协管意愿,交警无权强制要求单位认领协管工作。“这里还将产生一系列问题,比如,参与协管人员的工资谁来付?而且,协管人员一旦在交通管理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纠纷怎么办?到底算是原属单位的职务行为还是交通管理行为呢?这都是说不清的问题。还有,如果认领的单位不执行怎么办?交警是否有权要求认领单位必须执行?如果没有权利,会不会流于形式,成为一种‘走秀’,这些问题都不得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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