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20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一只“热得快”引发了去年6月的安徽大市场火灾,两家经营户几十万元的货物被大火吞噬。之后,由于赔偿数额没有谈妥,其中一家被烧的商户将引起火灾的商户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2万余元。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决失火经营户赔偿被无辜连累的商户经济损失近11万元。
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公安消防大队认定:2006年6月11日18时30分左右,安徽大市场精品鞋城199号门面经营户储女士因用电不当引发火灾,导致隔壁的200号门面经营户丁女士的鞋店也被烧。储女士对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此次火灾损失128535元。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告丁女士申请评估火灾损失,法院遂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丁女士的损失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105881元。法院判决储女士赔偿丁女士经济损失109881元(包括4000元仓库租金损失)。一审判决后,储女士不服,已提出上诉。(孔华 王姚 大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