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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徒刑,他为“糊涂账”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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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08: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3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赵凯原是一家银行领导的司机,见该领导年届退休,于是跳槽来到淮北市联通公司开车。后来,公司对外招聘经理,他毛遂自荐,从一个临时工的位置跃上了业务经理的宝座。领导的信任,地位的变化,并没有给他增添多少工作责任心,他反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挖空心思侵吞和占有客户缴纳的话费,滑入犯罪的泥沼。不久前,由濉溪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赵凯贪污一案,法院认定其贪污公款193万余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拖欠巨款,他拎来一包发票报销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经营红火的淮北市联通公司财务人员发现:同样生意红火的濉溪县联通公司上缴话费款经常出现迟缴少缴现象,每当追问,时任该公司经理的赵凯都能巧妙应对并及时补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市联通公司发现县联通公司的缴款越来越不及时,亏空越来越大,到2006年上半年已拖欠400余万,当赵凯缴款的承诺一再落空后,市联通公司有点不相信他那张巧舌如簧的嘴了。他们派人到营业网点一查,发现网点的业务款都已上缴到县邮政储蓄所,而到邮政储蓄所一查,业务款却被赵凯等人提走。再问赵凯,赵凯说:“钱我先借用一下,过几天就汇给市公司。”可十几天过去了,赵凯仍无动于衷,于是市公司让赵凯写一个还款计划,让其在2006年6月27日到7月27日一个月内将余款上缴。

  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赵凯果然提着一个包到市联通公司财务部。然而,让市公司意想不到的是,赵凯包里装的不是钱,而是200多万元的发票。直到此时,市联通公司才匆忙决定报案。他们哪里知道,赵凯已经有了一个月“喘息”的机会,因而给检察机关日后的侦查工作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2006年8月5日,淮北市联通公司以赵凯涉嫌贪污为由,向淮北市公安局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8月8日以赵凯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其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该案系职务犯罪,属检察机关管辖,随即将该案移交给检察机关。淮北市检察院将此案移交濉溪县检察院侦查。

  咨询律师,他压根就没想还款

  濉溪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其成员分赴全县20多个乡、镇邮政储蓄所查账。侦查发现,2004年以来,濉溪县联通公司各代理点的话费都是直接上缴到淮北市联通公司在工商银行所设的户名为“常会”和“李友谊”的两个户头上,后市公司让各分公司下边的代理点自行开户收取话费,并由各分公司将各代理点的话费直接划拨上缴至市公司。此时,赵凯的朋友余某找到赵凯拉存款,赵凯即以县分公司报账员“吴云”的名字,于2005年初在濉溪县双堆邮政储蓄所开了大约40个户,户名均为“吴云”。各个代理点分别有一个账户,开户时一本存折一张银行卡,卡交给代理点,卡只能存不能取。同时有的网点还在使用“常会”、“吴云”的名字代收话费,共有60多个,由吴云统一保管,并将存折上收取的话费上缴至市公司。应该说,这一时期经营是正常的。

  2005年5月底,吴云因病请假,赵凯将这项工作安排给县分公司工作人员张梅办理。2006年1月,为了便于统一管理,赵凯决定以“吴云”“常会”“李友谊”名字开户的存折不用了,重新以“代收”的名义开了62个户,将存折分别命名为“代收1、代收2”等共62个存折,并把每个存折的卡发给各代理点。存折在张梅手中,至2006年3月,市邮政局检查后要求用实名开户存款,赵凯即到县邮政服务大厅将以“代收”的名义开的账户变更为“张梅”的名字,此后各代理点缴款都交到张梅的这个存折上。按正常管理,每次上缴款应由张梅从存折中划取上缴到市公司,然而,赵凯此时打起了歪主意,他有时让张梅取款上缴,有时自己取款上缴,有时让别人取款上缴,还有时明明赵凯亲自取款,却让邮政局储蓄所工作人员代为签字支取话费。检察干警在连续几天的侦查后发现:从2005年5月30日到2006年1月14日,赵凯支取的话费共计有350多万元未上缴至市联通公司。

  9月6日,当侦查人员与赵凯对账时,赵凯热情地与侦查人员套近乎,却又掩饰不住他那狡猾的眼神和不经意间透露出的慌张。在承认300多万元的短款后,赵凯又委屈地说:“其实,我还有200多万元的发票,但市公司不给报销!”按照赵凯的交代,侦查人员从赵凯的家中取回一包发票。

  原来在市联通公司给赵凯一个月的还款时间内,赵凯压根就没想退款,且实施了两个“杰作”:一是挖空心思在与业务有联系的项目上到处花钱开发票,加油单、租车费、吃饭、为经营网点装潢等都成了他用公款开销的理由。二是不停地穿梭在政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询问贪污400万会不会杀头,如果不够杀头,最长能判多少年?侦查人员经过数天核对,发现并证实其中至少有60多万元票据是假发票,也了解到赵凯几乎就是靠着“做假”而一路高升的。

  初中毕业的赵凯人长得精干,头脑灵活,善于投机钻营,通过关系曾在银行干过一段时间的代办员,后来居然当上了濉溪县中行原行长胡某(已判刑)的司机,且很快成了胡某的心腹,以至于胡某索贿、受贿、养情妇都不避讳他。为了得到胡某的器重,赵凯瞄准土地大幅升值的机会,要与胡某合伙购买土地。胡某欣然同意。两人商谈在濉溪小康村买几亩地,具体由赵凯来经办。后来胡某问赵凯地有没有买好时,赵凯谎称买好了(其实地并没有买,胡本人也没有出钱)。胡某对赵凯说现在土地升值,把地卖了。骑虎难下的赵凯只得又谎称卖地挣了7万元,但钱被他用了,被迫给胡某打了一张7万元的借条。为了付清这笔“马屁债”,当上公司经理后,赵凯用联通公司话费分两次支付给胡某7万元。

  后来,赵凯看胡某已近退休,便又通过关系跳槽到淮北市联通公司给领导开车,并很快又得到新领导的赏识。当濉溪县联通公司对外公开招聘经理时,赵凯毛遂自荐,从一个临时工摇身一变成了濉溪县联通公司经理。从此赵凯穿名牌服装,出入豪华酒店,并自作主张地用公司收取的话费购买价值11.3万元的马自达轿车一辆、价值3.6万元摩托车一辆,并对公司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濉溪县设立60多个联通网点,许诺给予装潢,购买93部共18万余元的手机,慷慨地送给集团用户有关员工,为鼓励代理销售带“4”的冷号手机卡,每个让利10元,亏损部分用公司话费垫付,一时间“赵经理”的业务扶摇直上,市公司对其大加表扬。

  为所欲为,公款成了囊中之物

  表面上如日中天的创业背后,赵凯却是对其业务上的款项进行着为所欲为的管理。审讯中,赵凯有这样一段交代和辩解让侦查人员领略了这位赵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混乱和胆大妄为——

  开户每户一本存折、一张银行卡,卡交到代理点,存折一律由分公司统一管理,这个存折我拿着取过款,张梅拿着取过款,余某也拿着取过款。大约在2006年6月10日,我记得在县邮政大厅一次取了36万多元,第二天上午我让余某拿着存折取过款,听说他取了6.5万元,但这些钱他没交给我,他到我吊水的地方把存折交给我了。余某共取多少次,每次取多少我记不清了,以他签字取款的凭条为准。因为我从2002年以来多次借余某的钱,共计有40到50万元,还账的钱是我让他拿县公司代收话费存折去取的,他到底取多少我不清楚。

  公司里由我、张梅去缴款,有时是我去缴,有时是张梅去,有时是我和余某一起去缴。我去缴我填单子、张梅去她填单子,我和张梅一起去我拿钱,张梅填单子缴款,要想区分我与张梅谁交的款看我与她谁填的单子就行了。

  我每次去取款,有时我在取款单上签字,有时忙取款也有不签字的,因为经常到邮政储蓄所去取款与营业员都比较熟,我取款没签字的就让营业员代签一下,但不管谁代签,所取的款我都收到了。我特别和溪河路储蓄所的郑某熟,她是余某的家属,好多次我都是让她帮忙取款,但她取的款都交给我了。

  2005年6月4日,余某向赵凯提出借钱,说用几天就还。赵凯竟安排张梅把户名为吴云的存折和密码交给了余某,到溪河路储蓄所支取了这笔23万元的话费。赵凯交代:自己从2002年以来,借余某40到50万元,借的钱干什么用了,他却拒不交待。高息借款,高息还债,恶性循环。巨额债务使他把手疯狂地伸向自己管理的公款上。其间,可笑的是赵凯利用自己经理的身份,为邮政储蓄所拉存款,他帮朋友把钱存好后,存折交给朋友,私自又办一张卡,朋友这边走,那边他用卡支取存款,然后上缴公司充抵话费。等朋友发现后,他又写借条,再用下个月的话费还款。

  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反贪干警终于查明,赵凯任经理期间,侵吞联通公司话费及直接占有应上缴联通公司的其它费用合计190多万元,其中收取基层网点开业押金、代理点话费、购机卡费等35万余元未上缴。

  15年徒刑,他为自己的“糊涂账”埋单

  网点的话费哪里去了?案发后,赵凯认为是余某和他妻子郑某合谋将钱取走并坑害了他。

  但余某说:“我签字支取过几次,有时是和赵凯一起去的。从溪河路储蓄所取过,从营业大厅也取过,我取钱都签有自己的名字。至于每次取多少,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大约有几十万的样子。因为和赵凯关系不错,我还有代理点,再加上我家属郑某在溪河路储蓄所上班,取款方便,所以我才帮他取的。我印象中签过我自己的名字也用吴云、张梅的名字取过。因为赵凯把我叫到办公室都说他有事,叫我给他代办,他把存折和密码给我,然后我去储蓄所去签字取款,取回来后把存折和钱交给他。如果不交给他,他也不会愿意的,赵凯欠我53万元的借款,赵凯说去做煤炭生意了。”但余某曾经说过要赵凯用话费还欠款,但他没有同意。在2005年底,余某在赵凯办公室说的,从那以后赵凯就不让他取款了,最后一次在2006年6月,他和余某一起到纺织厂储蓄所拿存折,存折拿回来后,他说去吊水,又让余某为他取了6万多元。

  余某的妻子郑某说:“由于赵凯每次来我所取款带来的存折多,支取比较麻烦,赵凯叫我给他代签字支取,我就给他办理了。随后他连钱带存折一起拿走,并不再给我办手续。这些钱没交给别人,全交给了赵凯。2006年7月,赵凯在县邮电局东中瑞超市碰到我时说,我把我的私章交给你,把你原来为我支取的凭单上补上我的章。我说你什么意思,他说你补上就行了。后来我到邮局盖了一部分,到赵凯的老岳母家把章交给了他。”此外,溪河路储蓄所其它工作人员张某、赵某、李某也证实赵凯因为和郑某认识,赵凯有时自己或者和余某一起去取款,但不签字,让操作员给其代签。并对相关票据进行辨认,且证明所取款项均已交给了赵凯。

  邮政大厅的工作人员秦某、秦某证实:赵凯和他俩认识,他来取钱不签字,基本都是他俩代签,也有其他员工代签,但钱都交给了赵凯。张梅来取钱,他俩没替她签过字。显然,赵凯在存折、卡及有关人员身上导演了一幕幕荒唐的闹剧,他也最终要为自己的肆意妄为埋单——赵凯终于被检察机关送上审判台。

  庭审中,赵凯及其辩护人提出:赵凯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侵占的财产属于外资而不是公共财产。对此,公诉人提出: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虽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登记企业类别为独资经营(港资)的公司,但其为国有企业,其资产也应认定为国有资产。被告人赵凯作为聘用的联通公司濉溪分公司总经理,符合贪污罪主体资格的条件,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凯受国有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话费及其他费用193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对其贪污赃款继续追缴。(孙勇 路笑妍 张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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