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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理应到站下车,可合肥的一名男青年在半路要求下车,遭到公交车司机的拒绝后竟邀人将其砍伤。昨天上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去年11月24日晚上9时许,合肥男青年项某乘坐705路公交车,行驶至长丰路桥附近时要求下车,因未到公交车站,驾驶员夏某拒绝了其无理要求,两人遂发生争吵。
之后,项某对此怀恨在心,打电话找来张某、杨某、姚某前来“帮忙”。4人赶到蒙城北路公交四公司,在停车场内找到了夏某并对其进行殴打,姚某还在夏某的左肋部砍了两刀。经鉴定,夏某伤势为轻伤。
在昨天的庭审中,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未当庭宣判。(郑东 刘玲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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