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等人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及永久删除其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各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5民初5号民事调解:一、被告王某、钱某某、郭某、夏某自愿连带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0元;二、被告王某、钱某某、郭某、夏某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十五日内在《马鞍山日报》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具体内容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定;三、被告王某、钱某某、郭某、夏某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永久删除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
【案例评析】
本案是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典型案例。本案的处理,较好的保护了公民信息安全,厘清互联网公司使用个人信息的界限,对规范互联网平台、APP服务商收集和使用用户数据,保障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个人信息安全链条保护、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生效法律文书让王某等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严厉打击了其利用操作便利售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在指引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的同时,及时消除消费者可能存在的财产损害风险,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及其他权利。
通过本案的处理,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在处理个人事务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当自身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某些公司或个人存在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要主动向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