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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维护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4月4日至6日清明节期间,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切实防范酒醉驾肇事肇祸,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期间,马鞍山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991起,其中,查获酒后驾驶31起(涉嫌醉驾7起)、无证驾驶4起、客车超员110起、货车超载4起,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4月4日20时许,楚江大队民警检查一辆小型汽车时,闻到一股酒味,当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称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自认为状态可以,离家又近,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
4月6日23时许,花山大队民警在湖北路协和医院路段开展酒驾整治,在对一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19时许,博望大队民警在S445何合路路口整治时,发现驾驶人陈某神情紧张,并闻到一股酒味。经呼气酒精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2.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要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会延长。3.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4.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 酒后驾车 存在极高的事故风险
各位广大驾驶人朋友 请紧绷安全弦 切勿酒后驾驶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马鞍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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