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人民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皖0521执622号
申请执行人张志材与被执行人王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当涂县人民法院(2024)皖0521民初50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王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王芳,女,1996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当涂县护河镇护河村新埂自然村118号,公民身份号码3405211996042088****。 未履行执行标的:150000元及利息。 如果能够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并能够执行到位部分或者全部案款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1%的比例给付线索提供人。悬赏期限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止。 线索提供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且法院执行到位的,享有赏金优先领取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55-2370630 联系人:程法官 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来源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编辑 | 李悦蒙 校对 | 傅中平 一审 | 李悦蒙 二审 | 陈希颖 三审 | 江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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