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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公积金提取有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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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08: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4月1日起

我市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有重要调整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4月1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阶段性放宽在我市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1

新增购房缴纳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支持

根据《通知》,2023年1月1日后因购买商品住房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职工,可凭相关发票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以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发票注明的时间为准,提取金额不超过缴纳的契税与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2

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家庭代际互助提取

《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若本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后仍存在资金缺口,其父母或子女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协助还贷,提取金额上限为过去12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通知》相关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记者|何一旻  通讯员|万霞
编辑|刘倩倩  校对|傅中平
一审|刘倩倩  二审|陈希颖  三审|陈邦兵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 作者: - 文章:《马鞍山公积金提取有重要调整!》-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ZuRkRVZFA-HQLp6C77SrAQ,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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