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上海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577.62万,占总人口的37.6%,且高龄化趋势明显。当老人重病入院,子女不在身边,该如何?老人想将余生托付给他人,却苦于没有血缘关系,又该如何?
近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条例》不仅对意定监护作出相关规定,还新增陪护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若为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带薪照护,陪护假入法
家中有老人生病住院,又要工作,又要照顾重病的老人,子女又该如何兼顾?陪护假正式入法,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
针对不少家庭中独生子女的照护压力更大,法规明确,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
针对普遍关心的陪护假期间的待遇问题,修改后《条例》后也明确,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