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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社区居民主动缴纳房屋出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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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9: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6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通讯员 心灵) 连日来,矿山社区加强个人出租(自用经营)房屋税收宣传,目前,该社区已有近20户房主主动缴纳了该项税款1万余元。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自用经营)房屋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我市开征了个人出租(自用经营)房屋税。矿山新村社区针对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过期缴纳处罚力度大及辖区门面房多、范围广等特点,采取了在小区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资料并挨家挨户上门送发“个人出租(自用经营)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宣传单”及召开社会化管理退休党员和自管小组组长义务宣传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该项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让承租人、出租人和自用经营房主都知道该项税收须在4月20日之前缴纳的时间,并自觉申报缴纳,做一名自觉带头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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