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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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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09: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仅2个多月,山东菏泽女子刘某因不想与丈夫共同生活,又担心退婚,村民会说她父母的闲话,便预谋杀害丈夫,并最终致丈夫坠井身亡。今年9月26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刘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23年3月17日,21岁的刘某与同岁村民柳某举办婚礼。后来,刘某不愿与丈夫共同生活,可是又担心退婚,村民会说她父母的闲话,便预谋杀夫。同年5月28日,丈夫柳某告诉刘某,次日晚上去刘某父母家吃饭,刘某便产生了让丈夫酒后服用安眠药,将丈夫推入机井致其溺亡的念头。

5月29日,刘某到药店购买复方地西泮片一盒,后又以向机井内抛硬币解梦为由,哄骗丈夫一起外出找井。当晚,柳某在刘某父母家吃饭饮酒。21时20分许,刘某驾车载丈夫返家途中,以服用药物解酒之名,将事先购买的6片复方地西泮片哄骗丈夫服用。22时许,刘某将车停在事先寻找的机井旁,诱使、强迫丈夫下机井捞鱼,意图使丈夫坠井淹死,丈夫在下机井过程中坠入井内。
丈夫先后四次请求刘某喊人施救,但刘某数次驾车往返,并未找人施救。次日2时许,刘某盖上井盖后逃离,柳某终因缺氧窒息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满足私欲,预谋杀人并致人坠井死亡,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将刘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被害人为化姓)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刘倩倩  校对|傅中平

一审|刘倩倩  二审|张立新  三审|陈邦兵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刘某,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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