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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正值安全事故易发期 1月7日上午7时30分许 我市慈湖高新区葛羊路 与慈湖河路交叉口 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早高峰时段突然自燃 现场浓烟骤起 由于起火点紧邻人行横道 当时路口车流、人流密集 情况一度危急
设置在路口的城管交警联合执法岗亭第一时间发现险情。慈湖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勤人员卢阳、董伟迅速携带灭火器冲向现场。 两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董伟持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扑救,快速压制火势;卢阳则协同赶到现场的交警,紧急疏散围观群众,设立安全隔离区域,防止次生危险。
消防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多方协作扑救 明火被迅速扑灭 慈湖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立即协调辖区保洁单位清理燃烧残留物 快速恢复路口交通秩序 保障了早高峰道路畅通
岁末年初,安全无小事 也提醒广大市民 请注意电动车日常维护与安全使用 防患于未然
记者 | 何一旻 高文亮 通讯员 | 邹文 视频 | 庄芳 编辑 | 余璇 校对 | 傅中平 一审 | 余璇 二审 | 张立新 三审 | 陈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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